文档介绍:汽车保险机动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 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 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交强险交强险[ 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下列六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 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商业险 1 、车辆损失险: 在机动车辆保险中, 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 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 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 相关图书《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 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倾覆责任与非碰撞责任, 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 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 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 倾覆责任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 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非碰撞责任,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 、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 地震等。 B 、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 C 、其他意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包括风险免除( 损失原因的免除) 和损失免除(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 。风险免除主要包括: (1) 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 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 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 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品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汽车保险(3张) (6) 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7) 被保险人直接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 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损失免除主要包括自然磨损、锈蚀、故障, 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等。需要指出的是, 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 且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如中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