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管理规定 YQKFB/HSE-GD –7– 2013 文档密级: [] 公开[√] 受控[] 秘密发布部门:生产运行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变更记录日期版本变更说明作者审核批准 2013-1-1 A/0 初始版本杨顺王永生、凌明立刘坪东 2013 -7-16 A/1 内容修订凌明立韩勇、凌明立刘坪东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油气开发部各单位自驾车辆(含特种车辆) 、提供交通和生产服务的外雇车辆、进入油田区域内员工私家车辆的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塔油西南健安环委字〔 2008 〕 18号《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 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负责自驾车辆办理内部准驾证、交通事件调查等事宜。 生产运行科负责生产用车组织协调以及自驾车消耗定额的制定、车辆验收、报废等管理工作; 负责本科室生产车辆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经营财务科负责自驾车加油卡充值、维护费用监督、保险缴纳、赔付等管理工作, 对提供交通服务的外雇车辆单位考核结果扣款的执行。 综合办公室负责油气开发部用车标准的制定,油气开发部领导用车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各用车基层单位负责自驾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年审等工作;负责外雇车辆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4 配车标准及申报程序 配车标准各单位生产用车的配备应符合油气开发部配车标准(详见附件一) 申报程序 各单位需使用长期外雇车辆时,由用车单位书面申报生产运行科, 经开发部领导讨论通过后, 上报公司运行部负责协调。临时生产用车, 必须提前一天向生产运行科提出用车申请( 包括需要的车型、数量、工作内容、时间、地点) ,由生产运行科统一协调安排。 新配备的自驾车由生产运行科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各用车单位依据生产实际需要书面申请报生产运行科审核, 并提交油气开发部上会讨论后交付用车单位,用车单位负责办理新车交接手续。 使用换班车的单位每月底前向生产运行科申报次月换班计划, 上报本单位换班具体人数、时间。生产运行科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制定换班计划, 并下发各单位执行; 临时换班用车必须提前三天向生产运行科申报。 5 车辆管理 自驾车使用管理 财务经营科负责审核月度车辆油料费用单车油料消耗应根据车辆里程表计算, 特种车辆按作业小时或作业井次定额标准计算, 此标准由生产运行科核定; 每月底由各单位专人到财务经营科办理自驾车加油卡充值, 并按月上报油料使用情况报表( 包含月初月末行驶里程抄表数、加油数量、剩余油数量等相关数据, 应分别确定使用人、抄表人、制表人, 并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财务经营科监督和检查单车费用使用情况, 单车油料消耗应符合定额标准。 生产运行科负责制定车辆(设备)管理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车辆保养手册做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确保功能齐全、性能完好; 维修保养必须到指定的地点( 厂家), 消耗(配件、润滑油料等)应符合定额标准。 自驾车报废由车辆所在单位根据车辆使用情况,书面报告生产运行科, 组织进行技术鉴定, 经领导上会讨论后, 分别上报塔西南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计财部审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