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餐饮业工商注册登记办事指南开办餐饮业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等组织形式, 各种组织形式登记注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同, 设立登记申请书格式不同, 具体如下: 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提交材料一、申请人亲自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非广州市户口的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港澳居民应提交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 香港居民申请者应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 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三种中的任一种);3 .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 香港) 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 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申请者应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1. 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种中的任一种);2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两种中的任一种); 四、经营场所证明: 以租赁的房屋( 房屋使用性质应为商业用途) 为经营场所的, 提交经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合同、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证的复印件( 原件持有方署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自有房产( 房屋使用性质应为商业用途) 为经营场所的, 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五、《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没有字号名称的, 不需提交);六、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七、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 须提交家庭成员的确认文件的复印件( 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提供原件核对); 八、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一、投资人亲自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四、投资人身份证明: 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非广州户口的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企业住所证明:以租赁的房屋( 房屋使用性质应为商业用途) 为经营场所的,提交经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的, 提交租赁合同、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证的复印件( 原件持有方署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以自有房产( 房屋使用性质应为商业用途) 为经营场所的, 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六、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