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股权转让律师函(离婚).doc

格式:doc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股权转让律师函(离婚).doc

上传人:yzhlyb 2016/6/1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股权转让律师函(离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圳市律商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律师函 XXXXXX : XXXX 律师事务所受 XXX 之委托,指派 XXX 律师就关于将 XXXX 有限公司 XX 的股权给予 XXX ,并协助其进行股权变更事宜,郑重致函于你: 一、基本事实你与 XX 离婚纠纷一案,经 XXXX 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认可并签收了调解协议。现《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关于关于将 XXXX 有限公司 XX 的股权给予 XXX ,并协助其进行股权变更事宜你尚未履行。为协助你履行该项调解书内容,特提供法律依据及律师建议如下: 二、法律依据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 16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律师建议 1、你可与 XXXX 有限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告知其他股东关于《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争取获得股东会同意,购买涉案股权或进行变更登记。 2、为了尽快平息该案对双方的影响,请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妥善处理此事宜。 XX 律师事务所律师署: 20 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