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各施工班组必须依据本细则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施工生产的法令、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一条目标总体目标: 不发生因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而造成的作业人员死亡事故及以上重大事故。具体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 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 严格控制轻伤频率在 % 以内, 年度重伤率控制在 ‰以下。第二条目标实现的基本保证一、保证体系:建立由职能部门到基层班组,层层落实、逐级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 凡带有外部劳务和外部施工队伍的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合法的施工合同以及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明确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2 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一、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计划, 审批安全生产活动经费并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组织并参加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四、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奖罚, 督促各单位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落实特殊工种培训,并对考核进行督促检查。五、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第二条技术负责人职责技术负责人,分别对项目部及所在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技术指导责任。一、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则。二、组织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等新技术, 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工作。三、指导安全技术教育, 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四、组织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的同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规程、标准。第三条下属施工队队长职责 3 下属施工队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副职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组织制定、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确保工人安全和健康。二、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都要有安全工作内容, 以安全为第一, 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不违章指挥。三、确保施工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工具和辅助设施等达到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 负责提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上报有关部门, 并组织实施; 认真做好季节性安全工作(如防暑、防大风、防洪等)。四、组织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及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本级教育、队级教育、班组教育)。认真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