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主要文件汇编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2014年3月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实施意见》中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政策要求节选·······················
2.《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
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8年10月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
7.《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陕教发〔2011〕39号)········
8.《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督团〔2012〕28号)·····
9.《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政督团〔2014〕34号)·····
《陕西省“双高双普”
和“316工程”督导检查纪律要求》(陕政督团〔2013〕60号)·············································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中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容节选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
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