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管立法的进步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本文关键字:
城管立法的进步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尊敬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
组织:
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的规 模和各种配套设施也日趋完善。看到这些成绩我不禁感慨万千。 近几 年来,不少城市为创“全国文明城市”,曾一度提出建无摊城市的目 标。但是我认为城市文明与摆摊设点并非水火不相容 ,更何况以前是
没有城市的,城市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易•系辞下》曰:“日中为市, 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也就是说,市的形成 只是由于商品交易所白然形成,正午的太阳之下,是所有人都有权利 积聚之处,只不过随着商品交易的活跃,人口的大量积聚,才逐步形成 城市雏形,城市才需要管理,社会分工才越来越细致和规范。
在争创文明城市的大潮中,游动摊贩随意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 所有碍观瞻、有妨卫生,往往被列为严打对象。然而,城管执法部门法 律地位不明确,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城市再现代化,也不应排斥 小商小贩。对于摊点与市容的矛盾,只要采取合理手段,影响可以大为 降低。正如有人说:城市应当整洁宜人,但不应有洁癖。“水至清则无 鱼”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同时,洁癖往往伴随“强迫症”,引发暴力抗 法与暴力执法事件。近些年来,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屡见报端就是 有力证明,难道在城市管理中,城管与小贩到就不能和谐相处吗?
令人欣喜的是,城市管理者们在反思执法问题的同时,不断总结、 摸索和探究,一些凸显智慧的执法思路也开始出台了。这种做法既体 现了人性化的执法精神,又更具管理的操作性。尽管游商的经营权有 瑕疵,但是,如果简单采用剥夺生产资料的强制方式,显然是难以禁止 的。特别是在目前就业压力没有得到缓解,仍显增压的趋势下,如果单 纯地追求市容市貌,肯定会导致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激化。只有在 人人都找到饭碗的前提下,才可能形成“站好队,一个人接着一个人 来”的秩序化、整洁化的城市。如果商贩失去生计,生存就无法保障。 正如有人说:如果到处是穷人的城市,再干净又有何意义?
无数事实也充分证明:只有“禁止”和“围堵”的强制方法 ,是 难以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只有采取“限制”和“疏导”的人文方法 才能事半功倍。由此看来,浙江对城市小商小贩的切中时弊的宽容之 举,不仅表达了民声民意,更有望为城管执法困局提供更好的解决之 道。重视所有人,关心所有人,通过立法尽可能地给他们一些方便,这 虽是城市管理的一小步,却是建设文明社会的一大步,也是实现城管 与商贩双方互赢的举措。
让城市更好的发展,让我们的生活不断的提高,是我们所有人的 愿望,在新的一年,我们希望看到更多和谐的场面,看到更有生机的发 展,我对此始终充满信心,并且我愿意以白己的实际行动为此而贡献。
汇报人:徐飞
2018 年1月
本文关键字:
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法 尊敬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组织: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伟大 成就的重要经验之一是: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 ,
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的统一,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和谐稳定。每一次重大改革都是深刻的利益关系调整 ,既会触及人们 的旧有思想认识和旧有观念,也有可能引发心理和情绪波动,更会触 动既得利益。改革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