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超市物业服务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甲方:银川Z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 乙方对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号楼地下一层、2号楼地上第一层部 分面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新百连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业类型:商业物业
物业位置: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网地下 负一层及3#商网地上一层。
物业面积:470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甲方与出租方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质量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1、 物业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对建筑本体共用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落水管、高压系统、 安全监控设备、避雷装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 系统、给排水管道、变电房、地下排污泵加压供暖设备、配电系统等) 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上下水
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 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环境垃圾 的收集、清运;为甲方协调安排日常垃圾放置点。
5、 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辆等的交通及停放 管理;负责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6、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 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包括公共 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8、 公共绿化、花木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管理。
9、 乙方的物业服务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公共环境每天清扫一次,零星保洁两次,环境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遇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积水、积雪。
疏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物业范围内交通畅通。
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采取应急措施。
对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确 保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对物业范围内的公共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一次, 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清掏,确保正常使用。
随时开展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巡视。
第三章费用及收取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按物业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业建筑面积为4074平方米,如物业面积有 调整,则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面积核算物业费。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 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业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 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物业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4、 夏季制冷方式为:中央空调集中制冷,由出租方安装独立式中央空 调且由乙方负责管理运行和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缴纳3个月的空调 费,即6月1日-8月30日。
5、 空调制冷缴费标准为10. 5元/月/平方米
6、 制冷时间为:9:00-21:00
7、 制冷期室内温度:26°C+2°C
8、 制冷费缴纳时间:每月15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物业发 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制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