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律师事务所办案业务管理 办法
律师事务所办案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
事务所办案业务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提高律师 办案责任心,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 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本 所信誉和良好的律师社会形象, 使办案管理 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本所全体 律师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受理的经济、民事、 刑事、行政、涉外等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二、 立案受理:
.事务所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原 则,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案和私自收费。
.律师为当事人代理案件,应当填写 立案登记表,经主任批准后,方可与当事人 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律师代理案件应当与委托的当事人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加盖双方印章和签字,还应由委托人出具 下列材料:
授权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收费:
律师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律师收费 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减价收费、压价竞争, 对于个别重大疑难案件经主任批准, 在商得
委托的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实行风险收费, 但不得超过收费标准的五倍。涉外案件除按 国家收费标准收费外,另可参照标准收费。
救助条件:对于个别当事人因特殊困难, 确实无力支付代理费的, 可由当事人提出书 面申请,经主任批准后,可以免交律师代理 费。
律师实行先收费后办案的原则,个别案 件因情况紧急,代理费短时间难以到帐的, 应当先办理案件,避免错过时机。
委托人交付案件代理费, 一律由出纳会 计收取,并向当事人出具法定收费凭证。
三、案件办理
律师办理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
律为准绳,做到文明、礼貌,尊重审判人员 以及对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
1.***:
律师代理案件应当主动向委托人调取 有关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性证据, 委托人不愿提供的,应当向其说明利害关系, 其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对于委托人无法提供的证据,而又是证 明案件事实不可缺少的证据, 代理律师应当 在法律规定和律师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的 ***。必要时,提请审判人员取证。
律师向证人***, 应当由两人进行, 不得胁迫收买证人作证。
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会见在押 的被告人时,应当由两名律师进行,严格禁 止随带家属和亲戚朋友会见。禁止代被告传 递物品和信件。
代理律师不得作伪证,对于调查收集到 的证据应当认真审查,辨别真伪,发现虚假 证据,应当及时向提供证据的人指出,并不 得在案件审理中引用该虚假证据。
律师原则上应在开庭前收集到充分的 证据,因特殊原因,开庭前尚未收集到的关 键性证据,应当提前与审判人员、仲裁人员 取得联系,尽可能的推迟开庭时间。
律师对于收集到的证据应当妥善保管, 并注意保密,不得丢失、毁弃。
.出庭:
出庭前准备:
, 认真审查证据,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 释,在此基础上撰写代理意见和辩护词。
b .下列重大疑难案件由承办律师提请 主任同意,召开律师会议,实行集体讨论。
〈1 >受理法院所在地及全省乃至全国 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 >涉及港、澳、台地区及具有涉外 因素的重大案件;
〈3〉所主任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
〈4 >辩护律师需作无罪辩护或改变罪 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