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务居间协议
甲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 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一) 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 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
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二) 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 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
销售 以外的任何 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一) 乙方推荐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二) 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 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付款
(一) 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日内通
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 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
百分之
(二) 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一)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 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 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 方式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 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 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 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
(二)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 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三)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 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 权利。
(四)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七条
(一) 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二) 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 年,其后亦同。
(三) 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 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 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