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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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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收费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四川省公路收费标准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
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批复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川交发(2007) 14号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请示》(川高路 〔2007) 37号)收悉。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 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 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 185 号)和《关于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川办函(2007) 5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联网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的有关事宜批 复如下:
一、计重收费路段
纳入此次全省联网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的路段为:成渝高速公 路四川段、达渝高速公路四川段、成绵高速公路、绵广高速公路、成 雅高速公路、成乐高速公路、成南高速公路、广南高速公路、广邻高 速公路、遂回iWj速公路、内宜iWj速公路、宜水iWj速公路、隆纳iWj速公 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
各路段收费管理主体不变。
二、 计重收费标准
(一) 高速公路四车道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 075元/
吨•公里。执行路段为: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达渝高速公路四川段、 成绵高速公路、绵广高速公路、成雅高速公路青龙场至雅安对岩、成 乐高速公路、成南高速公路清泉至南充东、广南高速公路、广邻高速 公路、遂回iWj速公路、内宜iWj速公路、宜水iWj速公路、隆纳iWj速公路。
(二) 高速公路六车道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 095元/
吨•公里。执行路段为:成都绕城高速公路、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 成雅高速公路成都至青龙场、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清泉。
(三) 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 65元/
吨•公里。执行隧道、桥梁为:广邻高速公路老山梁子隧道、华釜山 隧道、成渝高速公路龙泉山隧道、成雅高速公路金鸡关隧道、绵广高 速公路辛家沟隧道、官坝子隧道、屈家沟隧道、分水岭隧道、石翁子 隧道、明月峡隧道;隆纳高速公路长江大桥、内宜高速公路金沙江特 大桥、成都城北高速公路青龙场立交桥。
三、 计重收费技术标准
全省联网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有关技术标准认定等按照四川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川 办函(2007) 59号)同意的《四川省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 执行。由高速公路代收普通收费公路已试行货车计重收费路段的,按 普通收费公路标准由高速公路一并收取,分别结算。
四、 计重收费时间
全省联网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时间从2007年4月1日零时起 试行,试行期为两年。2007年3月30日前,你公司应负责完成计重 收费设备的交工验收及计量认证相关工作,并将结果报省交通厅、物 价局备案。
附件:《关于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 行标准的复函》(川办函(2007) 59号)
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报送四川省收费公路 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请示》(川交(2007) 18号)
附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
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
二00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川办函(2007) 59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报送四川省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请示》
(川交(2007) 18号)收悉。省政府原则同意《四川省收费公路货车 计重收费试行标准》,从2007年4月1日开始试行。具体实施工作由 你们联合行文予落实。
附2: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报送四川省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请示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川交(2007) 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广货车计重收费工作,根据交通部《关 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 492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 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 185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厅、物价 局、财政厅根据我省收费公路现状,按照“总体收费水平与现行收费 水平应基本持平,适当体现超限补偿”的原则对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进 行了测算,研究确定了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现报上,请审定。四 川省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
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广计重收费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收 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 49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
通知》(川办函(2006) 185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厅、物价局、财 政厅对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进行了测算,提出试行货车计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