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合格等级标准:
1) 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 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 、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合格等级标准:
1) 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 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 达到优良等级。
2)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 、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合格等级标准:
1) 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 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
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 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 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 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 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 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合格等级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
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2、优良等级标准:
1) 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 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 區,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四、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