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深圳市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application in Shenzhen for civil buildings
green design code
(征求意见稿)
2017深圳
、入
刖曰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
办法》,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标准
编制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主要技术内容为:
;;;;; 室内环境;;;;。
本细则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由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负责管理,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 和有关资料寄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 29号建科大楼,邮编:51804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编写人:
1总则 0
2 术语 1
3基本规定 3
4 绿色设计策戈U 4
一般规定 4
4
5场地与室外环境 8
一般规定 8
8
9
11
6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 16
一般规定 16
17
18
19
20
23
24
25
7建筑材料 27
一般规定 27
27
30
8给水排水 33
一般规定 33
33
35
37
9暖通空调 39
一般规定 39
41
42
43
45
10建筑电气 47
一般规定 47
供配电系统 47
照明 48
50
50
规范性引用文件 51
本细则用词说明 53
, 促进深圳市建筑行
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制定本细则。
、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
, 满足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
水、节材、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 一。绿色设计应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 理念,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 还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 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s
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 生的建筑。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在民用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关注 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 问,实现人、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被动技术 passive techniques
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 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 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 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技术和措施。
主动技术 active techniques
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外环境性能。通 常包括采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技术和措施。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 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annual runoff volume capture ratio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