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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为实现镇平县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现将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简要解释如下:
镇平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讲
第1页/共16页
主要内容
一、资助对象
二、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政策
(二)县级资助政策
三、资助流程
镇平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讲
第2页/共16页
镇平县2016年以来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库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在库学生。
注:需建档立卡家庭户主和学生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
一、资助对象
第3页/共16页
二、资助政策
第4页/共16页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公办幼儿园 免除保教费
2、民办幼儿园 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等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操作办法:
1、家长向就读幼儿园书面申请(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完成)。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发放年生均400元生活补助费。
。在对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简称“两免”)的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简称“一补”);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按照4元/天的标准进行午餐补助(简称“国定”营养餐补助)。对在城区学校(涅阳)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简称“省定”营养餐补助)。
第5页/共16页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公办幼儿园 免除保教费
2、民办幼儿园 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等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操作办法:
1、家长向就读幼儿园书面申请(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完成)。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在校在籍学生学费、住宿费,并按照年生均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分档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发放,每生每期1200元)。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除学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学生)。
第6页/共16页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公办幼儿园 免除保教费
2、民办幼儿园 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等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操作办法:
1、家长向就读幼儿园书面申请(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完成)。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
。凡镇平户籍,升入国家正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享受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学年每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每生不超过12000元),就学期间免息,可多次申请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在入学时按省外入学的每生1000元,省内入学的每生500元标准为其提供一次性路费补助;省内高校对建档立卡家庭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年生均4000元、6000元、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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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公办幼儿园 免除保教费
2、民办幼儿园 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等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操作办法:
1、家长向就读幼儿园书面申请(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完成)。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
。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2018年开始按照年生均3000元标准分期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注:雨露计划由县扶贫办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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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级资助政策
1、公办幼儿园 免除保教费
2、民办幼儿园 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等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操作办法:
1、家长向就读幼儿园书面申请(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