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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行监理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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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析现行监理费标准
摘 要: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发展,是必然趋势。项目管 理贯穿于项目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因此,应科学合理地 测算监理成本,建立监理市场价格体系,按照“符合性、综合性、适 用性、合理性、条件性”原则制定操作性强的监理费标准。
关键词:建设监理 监理费 工程 标准
1、概述
近几年,电力建设在全国迅猛发展,为监理企业创造了展示实 力的舞台和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机遇。随着有形市场的建立和规范,社 会和业主对监理企业赋予了越来越多的责任,监理服务范围从”施工 阶段监理”已逐步向设计阶段监理、招标工作、造价咨询、设备监造 以及业主顾问等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延伸和扩展。由此,引发出了一 个议题,就是目前电力行业执行的国电火口[1999]677号文(1999 年颁发)的监理取费标准涵盖了哪些监理工作内容?几年前已有行内 人士提出现行的监理费太低,不利于监理企业发展的意见,呼吁提高 监理取费标准,尤其是2002年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勘测设计费,使提 高监理收费标准的观点被更多的人认同。实际上,笔者认为不能简单 或笼统地说目前监理费是低了或是高了,首先要思考的是,目前的监 理取费标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或者具有多大程度的可操作性?是
否综合体现了监理工作的“责权利”,“责权利”是不可分的,履行
“责权”是获得“利”的前提,“利”是实现“责权”的基本保证, 监理费用是“责权利”的综合体现,能够阻“责权”的内容,合理地 制定出获“利”的额度,就是可娜性原则的基本内涵。
在我国建设监理发展的初期阶段,监理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 河”的探索过程,要求监理费标准大而全地涵盖基本建设的所有内 容,有一定的难度。虽然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价费字[1992]479号 文规定了监理费收费标准,但文中也提到这只是指导价格。1999年 原国家电力公司在参照了 479号文的基础上,针对电力工程的实际 情况,颁发了国电火[1999] 677号文,明确了监理工作内容细化了 取费标准和考核奖励办法。该文在当时的情况下,对电力监理行业的 发展壮大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监理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监理企业自身的不断成熟,社会和 业主对监理的认识不断加深,对监理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赋予的责 任越来越大,委托的内容越来越广,对监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同时, 政府在已颁发的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中,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理的责 任,加重了对监理的处罚力度。在这种形势下,使用了多年的监理费 标准已不能满足监理服务深度和广度要求,相对制约了监理企业的发 展空间,制定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监理费标准已是迫在眉睫。现结合 上述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认 识和建议,希望得到关注和重视。
2、现行监理费标准的剖析
“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国电火[1999]677号文 在“1 •总则”中提到了 “小业主、大监理”原则,但是“小业主、大 监理”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如何解释它的含义,“小业主”小到什 么程度,“大监理”大到什么范围,这些问题在国家正式文件上都找 不到明确的答案。事实上,业主和监理的职责和义务已在《监理合同》 中有了规定,不管“小”还是“大”,合同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规 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仅从合同条款来分谁“大”谁“小”,这会 显得有点牵强附会;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