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代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 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 (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 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 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 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 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 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 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 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 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 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 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 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 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 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 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 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5、 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 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
款的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 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 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 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 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未按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