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货币银行学名词解释部分
第一章  货币和货币制度
货币:(1)货币是贵金属、是财富。(2)货币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3)货币是名目或符号。(4)货币是核算社会劳动的工具。(5)货币是普遍被接受的交易媒介和支付工具。(6)货币是“流动性”。(7)货币是信用关系的载体。
价值尺度:交易、借贷、工程建设等各种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对标的物价值的计算和测量,货币代表一定的价值单位,可用以衡量其他一切商品、劳务、资产、负债、工程等的价值量大小,使各种价值物相互之间可以方便的进行比较,货币的这种功能被称之为价值标准(尺度)或计算单位。
流通手段:货币在商品交易中充当媒介,才使得商品在不同主人之间顺利地实现了转换或流通,从功能的角度出发,货币首先表现为一种流通手段或交易媒介。
储藏手段:当货币被当做价值或财富而为人们保存起来、退出流通并处于静止状态时,就是其发挥价值储藏功能的时候,货币因此被看做是一种价值储藏手段。
支付手段:现代经济生活中的种种支付,如清偿债务、交纳赋税、借贷、支付租金、利息、工资等,都是用货币完成的,因此,货币是一种支付手段或延期偿付标准。
铸币:一种由国家铸造的具有一定形状、重量、成色和面额的金属货币便产生了,这就是铸币。
纸币:纸币根源于铸币。国家有意铸造不足值的货币,用来集中更多的社会财富。货币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相背离的程度也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国家强制发行完全没有价值的货币----纸币来充当流通手段。
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是指币材的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所代表的价值甚至没有价值,只凭借发行者的信用而得以流通的货币。
银行券:可称为可以兑现的信用货币,因为它是由银行签发,交给持有人以保证向其对付金银货币的债务凭证。
存款货币: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信用货币主要采取了非实体化的存款货币的形式,人们的货币只有一小部分以现金(钞票和铸币)的形式持有,大部分以记账符号的形式存在于银行的账面上。
电子货币:用电脑储存和处理,无需借助纸质工具即可用于广泛支付的预付来人票据。主要由两种形式:一种是卡式货币,另一种是软件式电子货币。
货币制度:是国家对货币制造、发行、流通、使用等基本方面所做的法律规定,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货币组织形式和流通结构。
本位币:之按照法定的货币单位制造的货币,它是一国的基本货币。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供日常零星交易与找零之用,一般与本位币保持固定比例,其实质是本位币的一个可分部分。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币的金属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流通中的法定货币为白银或银币。实行银块流通的国家,以白银的一定重量单位为价格标准或货币单位。实行银铸币流通的国家,本位币的名义价值与其包含的实际价值相等。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自由出入国境,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等量白银。
金银复本位制:是金银两种金属货币同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其基本特征是金银两种本位币都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两种金属及其铸币可以自由兑换,可以自由出入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
单利:单利法是指在计算利息额时,只按本金计算利息,而不将利息额加入本金进行重复计算的方法。
复利:复利法是单利法的对称,是指将按本金计算出的利息额再计入本金,重新计算利息的方法。
官定利率:又称为“法定利率”,是一国货币管理部门或中央银行所规定的利率。
公定利率:由非政府金融行业自律性组织确定的利率称作公定利率,通常是由银行公会确定的各会员银行必须执行的存贷款利率。
市场利率:是按照市场规律而自由变动的利率,即由借贷资本的供求关系直接决定并由借贷双方自由议定的利率,包括借贷双方直接融资时商定的利率、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利率。
固定利率:是指在整个借贷期限内,利息按借贷双方事先约定的利率计算,而不随市场上货币资金供求状况而变化。
浮动利率:是指在借贷期限内,随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而定期进行调整的利率,多用于较长期的借贷及国际金融市场。
基准利率:是指在利率体系中处于核心或基础地位的利率,它的变动会引起其他利率的相应变动,并且会引导利率体系的变化趋势。西方国家,它通常是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我国是中央银行对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差别利率: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不同部门、不同期限、不同种类、不同用途和不同信用能力的客户的存贷款制定不同的利率。
名义利率:是包含了通货膨胀因素的利率。通常情况下,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即可视为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是指物价不变从而货币购买力不变的条件下的利率。
拆借利率:是银行及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
一级市场利率:是指债券发行时的收益率或利率,一般将其作为计算债券发行价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