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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闹访缠访的法律适用及对策研究
对闹访缠访的法律适用及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也给基层维稳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特别是由于信访群众法制观念不强等原因,出现一些闹访、缠访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不好,会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对社会稳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具有较大的危害。本人现结合基层信访工作实践,就当前闹访、缠访问题的成因、法律适用与对策,谈几点本人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闹访、缠访的表现形式
(一)要求领导每次亲自接待
信访当事人往往把其事情处理结果的希望完全寄托于领导身上,认为只要领导一开口事情就好办了,而对一般检察人员不屑一顾,有事情直接去找领导或要求领导亲自接待,未得到领导接待或对接待答复不满意,每次都要求领导亲自接待才肯罢休。
(二)找宣泄口出气以寻求心理平衡
信访当事人在收到信访答复后,对处理结果不服,自认为“有道理”而得不到满足,又无他法解决,情绪无法宣泄,就怀着“我不舒服你也别想舒服”的心态,把接访场地当作自家大院,把接访人员当成“出气筒”,或每天准时到接访办公点报到、无理取闹。
(三)态度过激,言语要挟,扰乱社会秩序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有的信访当事人知道自己的要求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不会得到满足,便利用社会对政府机关或信访部门的关注,通过拉横幅、集体围堵办公场所、到办公场地静坐或大声喧闹等过激方式闹访,以达到自身目的。
(四)多头反映,群体施压,聚众闹事
有的当事人对同一信访事项,通过上访、书信、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到多个部门重复反映,认为惊动的部门和领导越多,反映的次数越多,就越好施压,其事情就能越快得到解决。
二、闹访、缠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1、少数信访人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突出表现为四种错误认识:一是信“闹”不信“理”。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凡事只要不停地闹,不停地缠,就会引起重视,就能得到解决。二是信“多”不信“少”。认为只要来的人多、造成的影响大,对基层政府压力就大,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三是信“上”不信“下”。总认为上级机关大、“官员”级别高,才会真正为群众着想,而错误地认为下级机关和基层干部“ 把一本好经念歪了”,在欺骗群众。四是信“访”不信“法”。 有的信访问题本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上访人却偏要走上访之路,认为通过信访途径,采取行政手段解决问题更快也更好。于是,少数群众当眼前利益一时未得到解决就不断缠访、闹访。
2、基层政府和部门在工作中存在偏差。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工作不当,矛盾升级复杂化。少数干部忽视矛盾,工作不负责任,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处理有瑕疵,甚至不依法办事。引发初信初访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生硬,不是以积极的态度想方设法加以解决,而是不负责任地躲避、推诿、敷衍或者搪塞,使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初信初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矛盾升级,范围扩大,简单问题复杂化。二是工作不力,息事宁人留隐患。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上,少数部门和人员存在息事宁人的思想,认为只要是不违反大原则,对上访群众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也随意迁就,无形中产生了一种 “激励机制”,形成了“闹事上访——获利——再闹事上访”的恶性循环。群众受利益驱动不断上访,如果没有达到其预期目的,他们便不断“闹” 下去、不断“缠”下去,从人少到人多、从基层到上级。即使是明显不符合政策,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事情,也希望借助缠访闹访得到好处。
3、少数信访人信访期望值过高。少数信访人对自己的观点缺乏冷静、理性思考,对信访期望值过高。在信访过程中,迷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没解决”和“法不责众”,一旦没有达到既定目标,便采取闹访缠访或串联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的形式,特别是赴省进京进行非正常上访,企图给基层党委政府施压“破格”为其解决问题。
4、少数信访户借机敛财。少数信访户企图“信访富”,把自己的生计牢牢地绑定在信访上,想借缠访闹访敛财、借信访
“致富”,其结果是愈访愈贫,愈贫愈访,借机敛财心理愈迫切,缠访闹访愈强烈,二者交叉作用,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而基层政府和部门因担心存在上访被上级“戴帽”、“一票否决”,或无休止赴省进京接信访人,为把缠访闹访人稳定在本地,不使其上访或防止其重新上访,对其提出的非分要求采取妥协让步的方法,千方百计地对他们进行安抚,甚至无原则地答应他们的要求,从而给了缠访闹访人借访敛财的可乘之机。
5、对缠访闹访打击还不够有力。在处理信访问题上,有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