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含义
二、违宪审查的体制
三、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含义
(一)违宪的含义
1.违宪的概念
2.违宪与违法的区别
(二)违宪审查制度的含义
——违反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的行为。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2.违宪与违法的区别
性质
主体
审查
主体
制裁
方式
违宪
宪法
国家机关、政党
特定机关
弹劾、罢免、宣布违宪
违法
普通
法律
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
普通法院
民事、刑事、行政制裁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二、违宪审查的体制
(一)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
(二)司法审查制
(三)宪法法院审查制
(四)宪法委员会审查制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一)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
1.含义:
——由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立法机关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
2.代表国家:英国、前苏联
3.特点:事后审查、抽象审查
4.理论基础:议会至上原理
【经典名言】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议会有)“制定和废除一切法律之权力”,“英国法律不承认任何个人和团体有推翻或驳回议会立法的权力。”
“那种认为法院有资格蔑视一部议会法令之规定的想法对任何一个有我国历史和宪法法律知识的人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和令人吃惊的。……既然议会至上已被1688年革命所最终确证,那么任何这样的想法都已经变得过时了。”
“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须得仔细检查该法是否与宪法相一致……这意味着宪法解释应由议会执行。这属于主权行使问题,故议会才是审查自己法律合宪与否得法官。”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二)司法审查制
1.含义
2.起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4.特点:事后审查、附带式审查
——由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附带地对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3.代表国家:美国、日本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2.司法审查制的起源
博纳姆医生案?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想一想?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
博纳姆医生案
【案情】:博纳姆是剑桥大学的一个外科医生,他未经医师协会许可便擅自在伦敦开业,医师协会以此为由给予他罚款与监禁。
【判决】:“在许多案例中,普通法将控制议会法案,且有时判决它们完全无效;当议会法案违反了普遍权利或理性,或不可能被实施,那么普通法就将控制它并判决这类法案无效。”
——柯克
第五章 违宪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