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煤矿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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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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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各项法律、法规, 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结合企业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和原则
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 并结合企业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教育和惩罚相结合;井下高于地面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单位或集体
三、安全奖励
安全奖励可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精神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评安全先进等;物质奖励可以实物和现金两种形式。
(1)个人奖励
①企业实现全年安全目标, 一次性给予全体职工120—180元/人的奖励。
②参加安全风险抵押人员, 逐月考核计奖, 对等奖励, 每季度在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下, 按比例给予奖励。
③参与抢险救灾或避免了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可一次性给予50—500元/人的奖励。
④对举报或制止“三违”人员, 经查证属实, 可给予个人一次性50—100元的奖励。
⑤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的单位党、政负责人(含副职), 全面完成本单位安全目标, 给予单位党、政负责人(含副职)200—500元/人的奖励。
⑥其它情形。有利于安全生产或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经企业安委会讨论研究, 可一次性给予50—500元/人的奖励。
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和企业安全工作目标, 给予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职能部门人员一次性200—1000元/人的奖励。
(2)单位奖励
①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单位, 全面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目标, 一次性给予单位1000—10000元奖励。
②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或集体), 可根据其作用大小一次给予 500—3000元的奖励。
③检修、安装和安全技措工程等, 在安全的前提下, 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可给予施工单位或集体500—2000元奖励。
④在通风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顶板管理、群众安全以及其它安全专项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或集体可一次性给予1000—3000元奖励。
( 1)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