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篇 安全岗位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学校各级领导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 校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安全副校长对安全工作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的各级副职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学校的每个职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
第二章 学校主要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第四条 校长
、贯彻和落实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对本校的职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⒊领导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适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对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⒋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教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⒌批阅、批示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请示报告,审批安全工作经费,决定安全工作奖惩。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教学工作及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
、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组织对伤亡事故及机损、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审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 党总支部(支部)书记
,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政策起监督、保证作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的重要内容。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各种思想问题。发生事故后,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恢复生产的思想工作。
、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安全工作副校长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传达学****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协助校长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参与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指示、办理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请示、报告,传达贯彻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与会议精神,协助校长或受校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例会。
,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负责督导落实。
,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
、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第七条 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实****实训活动中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主要安全职责有:
。防止学生授课活动期间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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