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国质检法〔 2010 〕 686 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0 〕 33 号) ,为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进一步推进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总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0 年 10 月,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国发〔 2010 〕 33 号) ,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 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法治质检为目标,以事关质检依法行政全局的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健全质检法规体系、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检,不断提高质检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为保障质检事业科学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2. 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目标任务。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检的目标:适应质检事业发展需要的质检法规体系和制度基本健全,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督问责的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二、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质检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 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一起部署, 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时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过问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提出依法行政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4.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各级质检部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培养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至上意识和权责一致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 5. 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各级质检部门要严格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等工作。对拟任职的领导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对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法制工作的人员, 要统一组织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对上述考察、测试、考试等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决贯彻执行。 6. 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质检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 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普法培训和讲座,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成绩与公务员考核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相结合,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 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建立和完善突发、紧急事件的决策程序制度。除突发、紧急事件外, 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决策。 8.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各级质检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 要深入调查研究, 广泛听取生产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相关方面的意见。对通过公众参与方式收集到的合理意见,要积极予以吸收和采纳。 9.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