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门头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山西省棉麻公司
承包方(乙方):吴传涛
甲方将位于晋祠路一段11号棉麻公司门头装饰工程发 包给乙方施工,甲乙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 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二、 工程概况,在原有钢架基础上用40 x 20 x 锌方管加固加牢,用国标18A熟胶铝塑板饰面,防水用40 x ,用镀锌铁皮修复,用结构胶密 封。
三、 修复门头后按甲方原有字体恢复《山西省棉麻公司》 字样及公司图标。
四、 合同工期: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如遇阴
雨、大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四、工程造价34376元,三万四千三百七十六元
四、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施工结束后,门头施工质量保证五年不坏,质 保金工程造价的5%, 一年后付清;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根据乙方工程结算发票一次性支付工 程款(扣除质保金);
3、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施工协调;
2、 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七、 乙方责任:
1、 按甲方要求严格施工;
2、 负责对工人管理;
3、 乙方终身对工程质量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因乙方原 因造成门头掉落等事故,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 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 双方约定:
由于原材料因素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 责。
九、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两份,双 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
甲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