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居间合同
委托方:公司
地址:
居间方: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 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 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 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 时沟通情况。
2、 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 及沟通工作。
3、 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 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
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 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 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 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 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 发票)。
2、 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 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 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 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 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 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 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 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 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 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 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 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 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 质性成交合同。
4、 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 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 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 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 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 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公司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 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 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 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 时沟通情况。
2、 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 及沟通工作。
3、 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 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 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 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 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 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 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 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 (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 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 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 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 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 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 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 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 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 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 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 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 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 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 质性成交合同。
4、 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 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 过程中,委托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