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教师发〔2014〕79号
毕节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毕节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教育局、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局:
为做好我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根据《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4〕116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师发〔2014〕78号)精神,我局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毕节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本细则制定本县区“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毕节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
位计划招聘细则
毕节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周玉林、周元江;联系电话:0851-5283622,传真:0851-5280465。市教育局孙克栋、刘玲、高洁;联系电话:0857-8229479,传真:0857-8224396)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政协办,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毕节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
为做好我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根据《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4〕116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师发〔2014〕7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8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
“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名单见附表1),“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的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区招聘(即需目前或高等教育入学前户籍属本县区),双山新区“特岗计划”面向毕节市招聘(即目前或高等教育入学前户籍属毕节市)。在编教师(含2011、2012、2013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005名、县“特岗计划”指标585名,安排在七星关区、大方、黔西、织金、纳雍、威宁、赫章、百里杜鹃风景区、双山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等11个县区。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