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 年1月 13日宝钢技术耐材事业部朱海斌 . . (方法二) :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2. 分类方法一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 —1992 ,按导致事故和危害的直接原因,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 6类, 37小类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5小类) (1)设备、设施缺陷(8)明火(2)防护缺陷(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3)电(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4)噪声(11)粉尘与气溶胶(5)振动危害(12)作业环境不良(6)电磁辐射(13)信号缺陷(7)运动物危害(14)标志缺陷(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5小类)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5小类) (1)易燃易爆性物质(1)致病微生物(2)自燃性物质(2)传染病媒介物(3)有毒物质(3)致害动物(4)腐蚀性物质(4)致害植物(5)其他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5)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6小类) 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5小类) (1)负荷超限(1)指挥错误(2)健康状况异常(2)操作失误(3)从事禁忌作业(3) 监护失误(4)心理异常(4)其他错误(5)辨识功能缺陷(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方法二) 参照《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 —86 ,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 20类 1、物体打击 9、高处坠落 17、容器爆炸 2、车辆伤害 10、坍塌 18、其他爆炸 3、机械伤害 11、冒顶片帮 19、中毒和窒息 4、起重伤害 12、透水 20、其他伤害5、触电 13、放炮 6、淹溺 14、火药爆炸 7、灼烫 15、瓦斯爆炸 8、火灾 16、锅炉爆炸物体打击: 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 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 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