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第一节 老年与老龄化
一、老年的界定
老年人多以年龄作为界定,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亚太地区和发展中国家用60岁作为老年的标准。我国人口学上将老年人不同年龄阶段分为:45—59岁为老年前期(中老年人)、60-79岁为老年期(老年人)、80岁以上为高龄期(高龄老人)、90岁以上为长寿期(长寿老人)、100岁以上为百岁老人。
二、老龄化的概念
什么是人口老龄化?根据联合国划分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标准,其基本的内涵是:总人口数中60岁以上的人口所占的比例超过10%,或者说,65岁以上的人口所占的比例超过7%,总人口年龄中位数超过30岁,0—14岁的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低于30%,老年人口与少儿人口的比值在30%以上。
三、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在祖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占总人口数的比例由第四次人口普查的5|.57%%。目前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年型,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为:
(一)人口老龄化速度快;
(二)“未富先老”、老年人口群体庞大;
(三)国内不同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状态的不均衡。
四、健康老龄化
1992年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的“2001年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提出健康老龄化的概念,就是强调长寿和健康并重,生存的质和量统一,并将此作为全社会的奋斗目标。长寿是人们的愿望,然而只是“长寿”是不够的。假如一个老人,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身心俱残地生活,不仅自己承受痛苦,给家庭和社会还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我们不仅要争取长寿,而且要争取“健康长寿”,既伴随健康的长寿——不仅延长了生物学的年龄寿命,而且延长精神和身体的生理功能寿命,即提高长寿者生命的质量。这就是健康老龄化。
五、中国老年人健康十项标准
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委员会根据中国国情,提出了中国老年人健康十项标准:
(一)躯干无明显畸形,驼背等不良体形,骨关节活动基本正常。
(二)神经系统无偏瘫、老年性痴呆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神经系统检查基本正常。
(三)心脏基本正常,无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冠状动脉供血不足、陈旧性心肌梗死〉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四)无慢性肺部疾病,无明显肺功能不全。
(五)无肝肾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恶性肿瘤及影响生理功能的严重器质性疾病。
(六)有一定的视听功能。
(七)无精神障碍,性格健全,情绪稳定。
(八)能恰当的对待家庭和社会人际关系。 (九)能适应环境,具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 (十)具有一定的学忆能力。
第二节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