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酒店旅行社合作协议
酒店旅行社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有关乙方组织旅行团和散客在甲方订房及用餐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有效日期:从签署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一、房价(以下为标准双人客房的报价,均为净价不含早餐)
时间
房价平日价(星期一至星期日)
公布房价rmb***元/间/晚
旅游团体房价rmb***元/间/晚
散客房价rmb***元/间/晚
备注:以上房价为全年的平日报价;广州交易会期间、大节假日及农历新年期间房价除外。加床为¥***元/张
二、旅游团体餐价(单位:人民币/人次)
形式:中式围餐
早餐:(¥**元/位--¥**元/位)
正餐:(¥***元以上)
三、条款及细则:
1、团体定义:一次使用五间房(不含司陪房)、10位客人或以上,必须同时入住同时退房,并有领队/导游陪同的旅游或观光者,方可享受此团体优惠价格。五间房或10位客人以下按散客房价计。商务及其它性质团体价格另议。
2、以上房价只是在贵社订房及付款的情况下方可生效。如客人自付,房价将按照酒店门市价收取。
预订必须收到甲方的确认书方可生效;取消预订必须于团队抵店前至少三天传真通知本酒店,团队抵店前二天取消预订,收取30%的损失费;前一天取消预订,收取50%的损失费;当天取消预订,收取100%的损失费。逢广州交易会期间,取消预订必须于团队抵店前至少七天传真通知本酒店并收取50%的损失费,否则均收取100%损失费。
(4)、甲方只承认乙方报团时所报的机(船、车)航班次,团队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取消预订的,甲方经核实免收费,否则一概不承认。
6、本协议之价格均为房、餐净价,并无回扣(它包括服务费,但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