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2010-A(ST)-
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团购认购书
购房人:
联系电话:
甲方: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认购
甲方所建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商品房概况
乙方所认购商品房位于长春市高新超达北区“科苑小区”。
四至:东起乙二街,南至乙四路,西至甲一街,北至丙八路。
2、乙方所认购商品房通过抽签确定为 区—号楼—单元
号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如乙方申购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 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 商品房价格
乙方所认购商品房价格一次性付款按照均价人民币 元/
平方米确定,楼层差价按乙方最终抽签选定的楼层确定。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房屋总价暂按均价人民币 元/平方
米X 平方米(申购面积)计算,为人民币 元。待楼层及
面积确定后,多退少补。
三、 商品房建设标准
商品房建设标准见附件:《认购房建设标准》
四、 付款方式
本认购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暂定总价款,即
人民币 %作为定金,剩余款项作为预交款。
乙方应按本条1项约定期限按期付款,如乙方未能按本条第1 项约定支付定金及预交款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认 购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售。
乙方接到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后5日内与甲 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在符合《城市商品房
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时),并结清全部余款,先期交纳的预交款 及定金自动转为房款。如乙方逾期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 过15日,或者乙方拒绝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已付 定金不予返还,乙方所认购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售。
甲方出售的房屋必须满足认购书规定的建筑标准及国家、省市 相关规定,乙方在接到甲方入住通知10日内办理入住手续。
五、 交付时间
除不可抗拒因素(含政府及政策原因)夕卜,甲方应在2016年12 月31日前,将乙方认购的、符合本认购书建筑标准规定的商品房交 付使用。
六、 其他
本认购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认购书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附件:
认购房建设标准
一、 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主要内容为房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土建、给水、排水、采暖、 电气、燃气、安防、消防及电话、网络的预埋管、配线、设备安装(燃气安 装费,按燃气公司标准,由用户个人缴纳)。
室外公共配套工程主要有配电变压器及供电线路;供暖及给排水外网工程; 消防、有线电视、电话、安防外网工程;燃气外网工程及蓄水池二次供水设 施等。
小区环境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室外停车位、路灯、建 筑小品等。
小区物业管理设施建设主要有物业用房,消防、安防用房及小区活动中心、 社区用房等配套设施。
二、 设计条件及建设标准
土建设计条件及建设标准
1) 层高:一〜,室、。
2) 楼间距:满足国家规范及长春市日照规定()。
3) 基础:根据地质情况以设计为准。
4) 主体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钢材采用鞍钢、马钢、通钢、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