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宏康辉(新密)煤业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制度
二〇一八年七月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经矿研究决定,特制订宏康辉(新密)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主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特成立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
组 长:高万义
副组长:王 兴 闫海丰 文凡 长法 王松峰
成 员:芦尉科 战玉 书文 万军 岳冠军
王世友 王顺安 顾永奎 罗治才 朱振松
学立 钱国军 穆庆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王兴(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三、岗位责任:
矿长:是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分管副矿长:负责分管围的风险点排查、隐患治理工作和监督措施的落实。
专门工作办公室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负责督促本专业围各区队双重预防体系的排查、治理工作。
业务科室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和有关措施的制定、监督实施。
四、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职责:
(1)顶板: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生产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采煤队、掘进队负责。
(2)通防:由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科负责。
(3)机电运输:由分管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机运队负责。
(4)地测防治水:由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地测科负责。
(5)其它: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安排责任单位。
五、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瓦斯、煤尘、水、火、顶板以及提升运输等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瓦斯、煤尘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面因通风不畅造成瓦斯大量积聚或在煤层厚度变化地带瓦斯大量涌出遇火时;
2、局部地区瓦斯超限,由于空班漏检或仪器失灵遇火时;
3、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质量差,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4、掘进工作面因未执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5、巷道相向贯通掘进相距20米,停止一端,停风造成瓦斯积聚 遇火时;
6、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7、没有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8、串联通风无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9、维修巷道、机电设备,瓦斯聚积带电作业产生火花时;
10、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健全或检漏设施失灵在瓦斯聚积地点, 漏电产生火花时;
11、在瓦斯聚积地区,打开或修理矿灯出现火花时。
(二)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和地点
1、采空区和废巷留有大量浮煤或废坑木,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