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巴塞尔协议的变迁及启示
【摘要】在商业银行监管的历史上,巴塞尔协议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迄今为止,巴塞尔协议已经有三个版本。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新颁布的巴塞尔协议Ⅲ,相比较于之前的版本,内容上有了较大的改动。通过对巴塞尔协议的演化过程进行梳理,从整体上把握对商业银行监管的思路,这对做好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工作,防范下一次危机的产生,具备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 变迁 启示
巴塞尔委员会是由国际清算银行会员所组成的,旨在支持、促进和加强各国银行的监管。巴塞尔委员会所通过和达成的,对商业银行的各项指标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协议,即巴塞尔协议。迄今为止,巴塞尔协议主要有三个版本,分别是巴塞尔协议Ⅰ、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
一、巴塞尔协议Ⅰ及评价
20世纪80年代初,在国际债务危机风险不断加剧的背景下,为防止国际银行体系资本充足率进一步滑坡,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制定并通过《巴塞尔协议Ⅰ》(赵博 2013)。巴塞尔协议Ⅰ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资本进行定义和分类,主要是将资本分为了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其中规定,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4%,这是该版协议的核心所在;在区分不同资产所对应的不同风险时,根据资产各自对应的风险,运用不同的系数转化到最终的计算公式当中;在表外业务的处理上,也是通过一定的系数转化,对表外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价。
总体来看,巴塞尔协议Ⅰ是各国之间在尝试协调和探索银行监管道路上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其对后来的政策、法规等的制定产生了深远影响。但这版协议只是一个较为粗糙的框架,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和问题,例如对风险的计量仅局限在信用风险;统一的标准之下,各国如何差异化实施没有做出明确说明,且也没有考虑到监管套利问题等。
二、巴塞尔协议Ⅱ及评价
2004年,巴塞尔协议Ⅱ正式定稿。这一版协议从1999年开始,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才正式确定下来,较第一版体系已经较为完备。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后来所长说到的“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其中,资本充足率依然是核心内容,这也体现了巴塞尔协议Ⅱ对巴塞尔协议Ⅰ的充分肯定。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是新增加的内容,外部监管主要强调监管当局应该如何主动出击,监察银行的合规情况;市场约束主要是为了解决银行和外部机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强调银行应当及时准确的披露自身的信息,接受市场的监督。
巴塞尔协议Ⅱ虽然已经有明显改进,但仍然存在着较多问题,主要有:从制定到实施周期过长,这一版协议还没有完全得到运用,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就爆发了;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规定了银行可以运用自身的内部评级体系来计算风险,但是这个模型具有较为明显的顺周期性,这也被广泛认为是造成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的原因;在考虑风险的时候,巴塞尔委员会更多的还是考虑了银行作为微观个体所面临的风险,而忽略了金融系统所可能蕴含的巨大系统性风险等等。
三、巴塞尔协议Ⅲ及评价
巴塞尔协议Ⅲ主要可以认为包括两个部分的变化: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在微观审慎监管方面,该版协议对资本充足率做了较大变动,提出将资本重新划分为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6%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