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北野场村9号。占地面积84845 平方米,建筑面积35325平方米。
二、 房屋权属状况:该租赁房屋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 程许可证【2010规(大)】建字0126号》进行建设,已竣工验收合格。目 前,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三、 本合同标的范围:
库 房:1 #库,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
办公楼:三层东侧,建筑面积527. 77平方米;
三层西侧,建筑面积468. 79平方米;
一层西侧,建筑面积77. 76平方米;
办公楼合计:1074. 32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及主体身份备案
一、 租赁用途:用于纸张裁切加工、仓储、销售和办公。
二、 乙方承诺:
1、 乙方自行办理为实现房屋租赁用途所需要的全部审批手续。该审批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消防、工商登记、卫生许可、经营许可等法律、 法规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一切手续。
2、 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超过6个月),未能获得上述审批手续的, 乙方须按照该房屋规划用途予以使用。
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明确知晓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并充分了 解租赁房屋性质、现状等,乙方愿按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性质、现状予 以承租,并自行承担如租赁用途不能实现的风险和责任。
三、 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上设置抵押等他项权利。
四、出示文件:
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2、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并提 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如乙方为实现房屋租赁用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 文件,甲方依法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回
一、 房屋租赁期自2014年04月01日至2019年03月31日,共计巨 年。甲方应于2014年04月日前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的约定条件交付给 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 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 免租期为2个月,自2014年04月01日至2014年05月31日。 上述免租期仅免除租金,不免除乙方应当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三、 租赁房屋的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房屋腾空 返还甲方。对返还的租赁房屋具体状态和要求如下:
1、 对租赁房屋中未经装修、装饰的部分:
乙方将其腾空并恢复原状(不含租赁房屋的自然损耗。下同)。
2、 对租赁房屋中已装修、装饰的部分:
(1) 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期间届满时,乙方对已形成附 合的装饰、装修物无权请求甲方补偿任何装饰、装修费用。
(2) 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期间届满时,未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可由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自行拆除。因乙方 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3)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剩余租赁期 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4)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请求甲方赔偿剩余租赁期 内装饰、装修等任何损失。
(5)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国家征用土地、甲方上级主管单位 依据政府政策及发展需要)导致合同终止的,由甲乙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 机构进行装饰、装修残值评估,在双方认可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甲方可参 照评估后的残值损失对乙方进行相应补偿,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的全部费 用由双方承担。
3、 乙方须按期返还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向甲方交回全部 房屋钥匙。
4、 乙方在返还租赁房屋前应结清所应承担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对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验收认可后,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 签字盖章视为返还完成。
乙方返还后,对于该租赁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 自行放弃;已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取回的,视 为乙方自行放弃。甲方处置租赁房屋内遗留物品引发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 行承担。
5、乙方返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须向甲方赔偿因此 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自租赁期满,乙方仍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选择认可事实 租赁关系,也可以选择自行收回租赁房屋。自租赁期满甲方选择自行收回 租赁房屋的,应当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自租赁期满甲方选 择自行收回租赁房屋或合同提前解除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