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甲方为获取投资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资产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 理服务。
第二条甲方所委托乙方管理的帐户开户必须是由乙方指定,经纪有限公司为 (以下简称: 该账户)账户名为 ,账号为 。甲方自愿将其资金放
入此账户,该账户期初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之
前,不再另行委托他人为该账户管理人。
第二条特别声明: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帐户唯一管理人,全权负责该帐户资金的投资管理和经 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可以指定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操作。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 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该账户的资金一定 会获得收益或者不会遭受损失。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账户进行投资管理完全是由甲方独立、自主、审慎作出的 决定,甲方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第四条甲方向 经纪公司书面声明将该帐户的指令下达权授
予乙方指定的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对甲方账户操作所产生的本合同项下 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除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本合同的 有效期为从 年 月曰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原则为 年)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对该账户有经营管理权,决定甲方买卖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 和方向等,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 常投资决策;因甲方对其名下账户自行操作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该帐户在期货经纪公司的资金调拨人必须同时是甲乙双方指定代 表,即资金调拨人印鉴必须是甲乙双方指定的印鉴,缺一不可。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特别约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 擅自变更帐户的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在开户时甲方与乙方将上述约定形 成书面协议和期货经纪公司共同签署,并作为开户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在该帐户资产盈利的情况下双方以月结算方式进行分配,甲方应在 当月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从甲方帐户按约定比例将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 行帐户,向乙方缴纳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为:按盈利部分的40%收取管理费; 如赢利部分达到资产100%或以上,按赢利部分的50%收取管理费。如遇特殊行 情乙方可提出延期分配。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根据已签署的“协议书”如 何操作的约定,每月从甲方帐户按约定比例将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十一条帐户发生亏损的处理措施:当日结算后帐户的损失额(帐户初始资 金额减去当日该帐户净权益后的差额)一旦接近或达到帐户初始资金额的2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认,本合同继续或终止。若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的所 有期货合约在下一个交易日内及时予以平仓。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采取平仓 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本帐户操作策略和财 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