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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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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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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1 0年5月14 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 0 年5月16 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 108 号公布自 201 0年7月1 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含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以下统称单位) 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单位各岗位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市、县(市、区) 公安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第六条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工作, 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成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 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分析消防安全情况, 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 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将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消防经费足额投入, 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装备; (四) 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组织城乡规划、建设、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部门, 对消防车通道、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通讯、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六) 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 组织制定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火灾应急预案和具有火灾危险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灭火疏散预案, 加强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七) 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队(站) 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 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 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技术人才培养, 保障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队员和消防文职人员依法享受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八)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九) 组织开展重点防火时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城镇改造, 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十) 对公安机关报请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核实情况, 实行挂牌督办并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整改; (十一) 对公安机关报请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意见,在7 日内依法作出明确决定, 并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十二)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 应当及时组织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结束后,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写出调查报告, 并及时公开火灾的基本情况、损失、原因、教训和处理结果;组织媒体进行客观、准确地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 履行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