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通知各乡镇党委、工业园区工委: 根据《南昌市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和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经研究, 决定将于近期对我县 2009 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聘用期满考核,对 2010 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9月 14 日至 9月 16 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二、考核对象: 2009 年、 2010 年选聘到村任职的 30 名大学生“村官”。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特别要考核大学生村干部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计划生育等村级中心工作情况; 制定村级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情况;帮助村民办理村级事务、为党员群众服务、办好事实事情况;协助村“两委”干部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五个之家”日常管理和远程教育工作等情况。德: 即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 能: 即从事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应用能力、沟通协调、分析判断、解决问题能力。勤: 即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 即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 即廉洁自律。主要包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四、考核程序本次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乡镇党委共同组织实施,成立考核工作组对所在乡镇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程序为: 1、个人述职。由大学生“村官”根据履职和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 认真填写《南昌市大学生“村官”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 见附件 1), 并在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述职会上进行述职(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不得少于 20 人,其中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均不少于 5 人)。 2、民主测评。述职会议结束后, 由考核工作组向与会人员发放《大学生“村官”考核民主测评表》,对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测评。 3、个别谈话。由考核组访谈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干事、蹲点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访谈人数不少于 10 人),全面了解大学生“村官”各方面情况。 4、调查核实。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调阅相关资料、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对大学生“村官”工作实绩进行核实。 5、综合评价。由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谈话了解、调查核实、个人工作总结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具体评价。 6、确定等次。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根据考核组意见和优秀等次名额,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向大学生“村官”反馈,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五、考核标准大学生“村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 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工作思路清晰, 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的工作任务,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处于所在乡镇领先地位; 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才能; 大局观念强, 善于同班子成员协调配合, 作用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