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店铺装修合同
发包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店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店铺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 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长安镇上沙中南路。
(详见附表1:店铺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设计图纸及装修内容)。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2: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
种方式提供:
(2) 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1:店铺装饰装修 工程设计图纸及装修内容)。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
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电源;
;
,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设备(详见附表2: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 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六条工期延误
,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 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
,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
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 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
(1);
(2) ;
(3) o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店铺装饰 装修工程验收单)。
X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 程验收单(见附表8:店铺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