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产权制度
      在介绍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分析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现状及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并分别从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土地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的难点、目标和方向等。
      (1)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及其对土地产权的影响;
      (2)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产权的基本要求;
      (3)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及其主要的动力;
      (4)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特征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5)现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与主要方向。
一、产权
       (一)国内学者对产权概念具有多种不同的理解:
      (property—rights),是有关财产的各项权利的总称——《现代实用民法词典》
      。——《辞海》
      ,又是规则。——刘世锦《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
      。——王《公有产权论》
      ,产权制度明确资源的利用和使用问题。——高尚权
      。——段毅才。
第一节土地产权制度概述
(二)西方经典产权经济学家对产权的理解
      。——科斯(Coase. R)
      ,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利。——德姆塞茨()
(三)认识总结
      产权是由法律、习俗、道德等界定和表达的、得到人们相互间认可的关于财产的权利。一般可分解为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产权是制度界定的结果,一旦某一制度安排确定以后,产权安排也就相应地得到了确定。
二、土地产权
       (一)定义
      土地财产权是“对土地获得的最广泛和最完全的财产权”,而这种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若干独立权利的集合体”,其中一些独立权利“可以在不丧失所有权的情况下予以让与”。
        (二)实质
      是以土地作为客体的各种权利的总和,是一束权利,它由土地所有权、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土地处分权等组成。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产权的基本要求
     (一)产权必须明晰,避免产生不确定性
      产权界定不清→互相侵权→无法形成有效而又稳定的预期→土地低效利用
      (二)产权必须是排他的或专一的
      土地产权不具有排他性→“搭便车”问题→成本收益难以聚焦一体。
      (三)产权必须是安全的
      (四)产权必须是可转让的
      产权可转让→资源从效率低的利用流向效率高的利用→在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
      (五)权能责任利益必须是对称的
      (六)产权必须是可实行的
(七)产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必要的限定。
      土地利用→很强的外部性公正原则以公共权力为基础。)
第二节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一、中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创新
 
      (一)解放后中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土地改革阶段(1949-1952)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第二阶段:农业合作化阶段(1953-1957)
      分为两个阶段:初级合作社阶段和高级合作社阶段。
      前一个阶段包括互助组和初级社阶段,该阶段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个人所有,
      后一个阶段是高级社阶段,该阶段土地所有权收归合作社所有。
第三阶段:人民公社阶段(1958-1978)
      形成“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1979-)
      1979年末先在安徽试点
      1982年,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