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品住宅楼梯间及消防电梯的设置原则要求 1. 18 层以下的高层住宅或每层不超过 6 户的 19 层以上的住宅设 2 部电梯,其中一部兼做消防电梯; 2. 18 层以上(高度 100 米以内)高层住宅每层 8 户和 8 户以上的住宅设 3 部电梯,其中一部兼做消防电梯。 3. 12 层以上的高层住宅, 电梯不能小于 2台. 每层住 40人, 层数为 24 层以上时, 应设置 3台. 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35 层以上时, 应设置 3台. 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捕电梯时, 采用联系通廊. 商品住宅设计标准规定: 1 楼梯 住宅设一个楼梯间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低层、多层住宅, 当每套户门至楼梯口的距离不大于 15m 时, 应设一个敞开楼梯间; 建筑类别非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塔式住宅 2~ 6层 7~ 9层(户门应乙级防火门) 7~ 9层(楼梯间应采用弹簧门) ※1 10层及 10层以上 10层及 10层以上※ 2 单元式住宅单元式宿舍 2~9层 10~ 11层(户门应乙级防火门) 12~ 18层※1 19层及 19层以上 12层及 12层以上※2 通廊式住宅 2~9层 10~ 11层※1 12层以上 12层以上※2 通廊式宿舍 2~ 6层 7~ 11层※1 12层以上 12层以上※2 一类高层公建包括地下室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应采用应采用※2 二类高层公建包括地下室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 h≤ 32m ,且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h> 32m 及 h≤ 32m 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h> 32m ※2 商住楼住宅部分楼梯间可按住宅规范,商业建筑部分按公建规范 h> 32m ※2 注: ※1—民用建筑封闭楼梯间用弹簧门,高层工业建筑用乙级防火门(见建规附表 1) ※1—消防电梯数量:每层 1500m 2一台, 1500m 2~ 4500m 2两台, 4500m 2三台 2 中高层住宅, 当每套户门至楼梯口的距离不大于 15m 时, 应设一个敞开楼梯间,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或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 3 十层、十一层的单元式住宅每单元应设一个敞开楼梯间, 但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户门可朝户内开启) 且楼梯应通至屋顶, 各单元的屋顶平台应相连通; 4 十层、十一层的塔式住宅应设一个封闭楼梯间; 5 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应设一个防烟楼梯间, 旦前室面积不应小于 ;6 当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每单元设一个防烟楼梯间时, 节设置连廊。 本标准 条规定以外的住宅, 其设置楼梯间的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应设敞开楼梯间: 2 十层、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3 十二层及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4 十八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的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电梯的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 。当按本标准 节的规定设置连廊时,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每单元可设一台电梯。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应设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其前室可与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合用。 下列住宅应设置单元与单元之间的连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