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尚善* 汇馆会员手册一、总则 1、尚善* 汇馆会员卡分为: 至尊股东白金卡、会员充值卡、现金卡( 1000 元)、现金卡( 500 元)四种。 2、会员功能: (1) 至尊股东白金卡:用户持卡消费,可享受最低七折的折扣优惠(除明示规定的特立商品外)和累计消费积分以及相应的会员服务; (2) 会员充值卡: 用户持卡, 最低充值金额 2000 元人民币, 可享受充值返现的活动和累计消费积分以及相应的会员服务, (充值返现对照表详见表一); (3) 现金卡( 1000 元) :用户持卡消费,可抵用现金。消费完成后,本卡可直接转为会员充值卡或回收; (4) 现金卡( 500 元): 用户持卡消费, 可抵用单品半价。消费完成后, 本卡可直接转为会员充值卡或回收; (5) 除至尊股东白金卡外,其余三种会员卡不记名、不挂失、遗失不补; (6) 会员卡用户持卡消费,可累计消费积分,当累计积分达到相应额度,可享受更多优惠和服务。表一: 序号充值金额(元) 返现额度实际金额(元) 赠品 1 2000 10% 2200 价值 198 元红酒 1瓶 2 5000 15% 5750 价值 338 元红酒 2瓶 3 10000 20% 12000 价值 408 元红酒 6瓶 4 20000 及以上 30% ——价值 498 元红酒 12瓶二、会员卡发放: 1、在尚善* 汇馆消费并申办会员卡的条件:首次充值不得低于 2000 元人民币; 2、凡在尚善* 汇馆消费时已使用会员卡打折或积分的消费金额,不能用以再申办会员卡,已办理会员卡的单张或累计小票不得再另行申办会员卡,不再记录消费积分。 3、会员卡采用实名制,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每人只能办理一张。三、申办手续 1、凡满足申办条件的顾客,可到收银台办理会员卡手续; 2、申办者应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遵守《尚善* 汇馆会员手册》,如资料不完整或者不清楚,尚善* 汇馆有权拒绝申办申请; 3、至尊股东白金卡属于尚善汇馆股东所持有,仅限本人使用,不对外发行; 4、尚善* 汇馆开业期间,用户可持邀请函至收银台兑换现金卡( 500 元) ,有效期: 2012 年 12月 30 日至 2013 年2月1 日。三、使用规则 1 .在尚善* 汇馆消费(除部分明示例外的商品) 可参加消费积分,详情见《尚善* 汇馆会员卡消费积分奖励办法》。 2. 尚善* 汇馆与 xx 银行、费斯汀国际名品、中国移动属于联盟商家, 用户持 xx 银行、费斯汀国际名品、中国移动会员卡至汇馆消费, 其功能与汇馆相应级别的会员卡相对应, 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参加尚善* 汇馆会员卡累计消费积分升级活动。 3. 会员在消费时不论有无折扣优惠,请在收银台出具会员卡,以便累计积分。 4. 会员如遇购物时未携带会员卡等情况而未进行积分的,请持卡本人于当日内携带会员卡及购物发票至尚善* 汇馆收银台办理补积分,过期将不予办理。 5 .为保护会员个人利益,请勿使用他人会员卡。 6. 促销活动期间, 会员使用尚善* 汇馆发之红利券、积分返利电子券等消费时不再享受会员卡折让以及该部分的消费累计积分。 8 .营业人员严禁持会员卡传递累计积分或替顾客打折,违者将追究经济责任。友情提醒: 请勿将会员卡与手机、钥匙或其他磁性物品放在一起, 避免折叠及磨损, 以保障会员卡的有效性。五. 会员卡有效期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