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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四十七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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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四十七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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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 人追认后,该合同
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
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
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
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
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
知的方式作出。
【释义】本条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
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备
要件之一。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
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暇疵的,因
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
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台
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
合同。本条将此类合同列入了效力待定合同中,是基于以下几点
考虑;(1)此类合同与无效
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同,它并非因为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的强制
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
不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可撤销,主要是因为
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
和处分能力而造成的。(2)这类合同可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法定代理人的承认而生效,
这种承认表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的合同是符合权利人利益
的。(3)有利于促成更多交
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因为相对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订的合同,总是希望台
同有效,并且通过有效合同的履行使自己获得期待的利益,因
此,通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使
效力待定合同生效,而不是简单地宣告这种合同无效,是符合相
对人利益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
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
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律效
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台
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
明确无误地表示同意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
示,无须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
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
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台
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特别指出的有两点:( 1)法
定代理人以行动自愿履行合
同的行为也可视为法定代理人对合同的追认;( 2)法定代理人的
追认必须是无条件的,法定
代理人不得对合同的追认附加任何条件,除非合同相对人的同
意。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并非所有的都必须经过法
定代理人的追认。本条
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
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
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就具有法律效力。所谓 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
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 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的合同,他 人不得以行为人的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合同不具有效力。同时,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也可独立订立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相适应的合同,这类合同一般是日常生活方面的
合同,如购买书本、乘坐交
通工具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