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_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_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买卖双方交易的房地产位于深圳市区 _路_花园/大厦/苑栋/阁/座_层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 业)。建筑面积约为_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性质用途为: (上述三项;均以房地产证或相关
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成为准)。本次交易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见附件 清单,清单所列设备、装修及物品等无需买方另行付费,成交价已包含清单所列物品价值。
2、 卖方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转让成交价为 —币元(小写:)。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因
递件过户需要而签署房协及国土部门指定格式合同版本时所填写的价格为登记价格, 登记价格填写
为币元(小写:)或依评估价或贷款需要确定(如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以本合同的转让成交价 作为登记价格,则由提出该要求的一方来承担本次交易的全部税费) ,实际履行中以本合同转让成
交价为准,关于价格方面的约定应以本合同为买卖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合同履行也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再依据因递件过户需要而签署的房协及国土部门指定格式版本来办
理。
3、 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含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币 —元整(小写:)。在本合同 生效后—日内(含当日)再向卖方支付定金币—元整(小写:)。本条所约定商第二部分定金交由双方 所约定备三方监管,监管方式、放款、退款条律等事项依买卖双方与第三方所签的监管协议或类似
文件而定,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监管方或打入卖方已签署的监管协议或类似文件上指定的监管帐号中 以后,视为卖方本人已收讫定金,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卖方拒绝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的, 不影响定金的生效。
4、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种方式给付定金、交楼押金之外的楼款(单选), 该楼款到买卖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 卖方必须配合于买方付款日之前个工作日内到上述机构 办理监管手续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如卖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买方有权待监管手续办理完毕后个
工作日内付款。
(1) 一次性支付本条约定楼款 买方除定金、交楼押金之外的全部楼款_币元整(小写:)于_年_月 日之前(含当日)支付至第 4条指定监管银行的指定帐号中。
(2) 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本条约定楼款 具体履行方式如下:A、买方须将首期款(不含定金) 币元整(小写:_)于—年_月_日之前(含当日)支付至第 4条指定监管银行的监管帐号中; B、买 方于—年_月_日之前(含当&)向按揭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
查、而查而而比等手续,卖方需配合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提供所需业主资料及相关文件并签署按揭银 行要求的法律文件;C、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加上买方已支付的首期款、定金和交楼押金后少 于本合同转让成交价的, 则买方应于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后三个工作日内(含当日)补足,如 多于本合同转让成交价的, 则买方可向监管银行要求将多出部分退回, 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
监管银行要求的手续。
5、 递件过户时间约定:如买方选择一次性付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