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富顺县城新建5个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SCWZDL-201608-FSJJD01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
2016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项目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3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7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77
附件: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参考格式) 8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受“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委托,拟对”富顺县城新建5个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ZDL-201608-FSJJD01
二、招标项目:富顺县城新建5个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工程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包,详见第六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和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殊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所投主要产品: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满屏灯、道路交通信号灯箭头灯、人行横道灯、倒计时显示器,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 所投主要产品(同上)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测合格报告;
4. 提供交通信号机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的证明文件;交通信号灯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的证明文件;
5. 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信号灯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2016年8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富顺县富世镇富康小区23号(航浩汽贸旁);四川五洲招标代理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 系 人:赵先生、朱女士
联系 :028-85446608、85445511转8816、8823
传 真:028-85431100
项目联系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富顺办事处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富康小区23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 :0813--7800011。
十二、采购人名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
采购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
地 址: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
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0813﹣47087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
地 址: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富顺县大队;
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0813﹣4708700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四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