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zh5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doc

格式:doc   大小:87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zh5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小雄 2021/7/6 文件大小:8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zh5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Zh5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水利部 水办[1997] 275号文发布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与移交
第四章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五章水利工程档案的竣工验收
第六章附则
附件1: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登记表
附件2:竣工图图章式样(比例1:1,单位mm)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抓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 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没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具体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英纳入基本建设 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
贝建立相应机构或配专人做好这一工作。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水利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智慧的结 晶,它产生于整个水利基本建设全过程,包括从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设计、决策、招(投) 标、施工、质检、监理到竣工验收、试运行(使用)等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 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同时也适用于各单 位办公楼、宿舍楼等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五条各级基建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 抓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六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进程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即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时, 就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签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合 同)时,要对水利工程档案包括竣工图)的质量、份数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检查工程 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单元与分部工程质量 等级评定和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工程与阶段和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 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应在竣工验收后
二个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在各阶段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时,水利工程档案(特别是 竣工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算完成施工任务,不得进行鉴定验收;在规定期限水利工 程档案的整理质量,应是衡量工程(项目)勘测、设计、研究、施工、监理等工作质量的重 要 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第九条工程技术人员应将木职工作中形成的有关工程的各种材料按档案部门的要求进 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各单位应加强对此工作的督促检查。未完成归档任务的,不算完成工 作任务,更不能申报有关奖励(项目)。工作调动前必须交清有关档案资料(对于可告一段 落的项目,还应按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否则,不能调动工作。
第十条 各有关单位(包括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勘测设计等单位和工程现场指挥机 构,以下同)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