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林业方面论文
长兴县林场生态公益林管理之浅谈
内容摘要: 随着林业建设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生态公益林建设已成为林业建设的重中之重。进一步优化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满足人们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人们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因此,合理利用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等建设,调动公益林经营管理积极性,对公益林建设谋求生态与经济共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问题与原因,措施与对策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美丽中国"概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长兴林场林业资源占整个长兴林业资源约10%。国有林场是生态公益建设管理的主战场, 进一步优化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目前林场在生态公益林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长兴县林场生态公益林的基本情况
长兴县林场总面积76613亩,其中林业用地76503亩,非林业用地110亩,分别占%,%。15个营林区,分布在全县10个乡镇范围内。生态公益林面积50674亩,其中国家级公态公益林18992亩 ,省级生态公益林30966亩,县级生态公益林 716亩,生态公益林占林地总面积的66%。主要承担着森林资源培育和占全县总面积1/6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其中竹林10434亩、混交林8544亩、纯林30957亩。
二、长兴县林场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参差不齐
林场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处于粗放经营状态,虽然根据生态公益林的分布特点、范围、保护等级和管护难易程度等进行分类管理,但林分质量仍存在参差不齐现象,成林的用材林、经济林林分质量相对较高,部分灌木林、疏林地、宜林地、未成林地林分质量较差。
(二)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不够
每年生态公益林中发生大大小小火灾十多起,导致人力、财力、物力损失,且森林资源破坏;周边村民侵占国有林场土地现象时有发生,未能有效制止;少数村民在公益林林区内取土、捕杀珍希鸟类等行为,未能及时保护。
(三)资金不足,生态资源优势未能合理利用开发
长兴县林场生态公益林50674亩,需聘请专管员进行日常管护,对遭受病虫害、雪灾、风倒木等进行清理,对林分质量较差的进行间伐、补植改造等抚育管理,需大量资金维持。而生态公益林中的补偿政策只停留在2008年基础上,补偿资金不足,难于维持实际管护和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多年来,林场却只重视保护,不重视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使生态效益未能有效的转化为经济效益。
(四)承包户未及时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由于县政府、县林业局以国有林场为单位,直接将补偿金发放林场,而林场未及时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发给各相关承包户。导致部分承包户根本不清楚有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这回事。
三、主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由于林场多年来只重视保护,不重视改造提升
部分被划入公益林的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地未能及时进行补植、间伐、卫生伐;对遭受病虫害、雪灾、风倒木等林分未及时清理;对未成林地进行粗放型管理,从而使这些林分与其它成林林分相比质量参差不齐。
(二)森林防火、生态公益林保护宣传力度不够
虽然在各主要路口、明显位置设置森林防火标识牌,但每逢清明、元宵等国家节假日村民上坟祭祖都采用烧纸钱的方式,造成火灾隐患;在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未将各林区与周边村民交界地块全面巡查到位,导致村民侵占林场土地现象时有发生,且未能及时解决;村民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淡薄、宣传力度不够,从而出现在生态林内取土、在林区内捕捉捕杀珍希鸟类等行为。
(三) 缺乏稳定资金投入, 生态资源优势未合理利用
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禁止或限制采伐,划入公益林大多是用材林、经济林,涉及林场的切身利益。大面积生态公益林,特别是人工公益林经营管理,需要大量的物力、财力、人力投入。国有林场大部分收入来源于承包金收取、用材林销售等,对于公益林投入明显不足,由于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使得公益林难以得到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虽有县每年15元/亩的公益林补偿金,但对于生态公益林提供的生态效益以及建设经营费用相比,明显偏低。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的觉醒,森林生态环境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以生态资源开发促进生态公益林发展,形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