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材料买卖合同
(苏州项目景观石材)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
甲方向乙方购买花岗岩石材,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 定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等
详见:附件一:材料价格明细表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1、 本主材单价中已包含:材料本身的价格、加工损耗、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上下车 力费、税费等及其它交付成品、质保等一切费用。
2、 以上固定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而调整,数量如甲方有所调整,则按上述固定综合 单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质量及验收标准
3、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4、
1、 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石材必须为正矿优级产品,符合《天然花岗石建筑板 材》JC205标准、放射性达到A级标准,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封样要求。
2、 甲方加工图所提出的质量、加工要求。
3、 乙方必须确保色泽基本一致。
4、 平整度达到国标;板厚公差正负1mm;长度、;对角线公差正 ;板面花纹颜色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内部结晶符合国标。
5、 每批送货由甲乙双方当场验收签字盖章,不合格部分可由送货厂家拉走,发生的一 切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6、 关于质量的特别约定:
(1) 、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以本条款优先执行。
(2) 、在验收时或使用过程中或竣工后,甲方发现乙方品牌、规格、材质、等级、
各项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功能、结构安全的甲方有权拒 绝签收(含外观验收无法判断,后经相关权威检验部门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 件退货,如已经使用,需要返工的,除无条件退货外,乙方承担全额返工损失的120%, 且不免除其它责任。
(3) 、在验收时或使用过程中或竣工后,甲方发现乙方品牌、规格、材质、等级、 各项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假冒伪劣产品,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进行降 级使用,由甲方物资管理部根据进场物资的实际等级询价后,并按照实际等级价格的 30%进行结算。
、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或退换货造成供应迟延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条 款承担违约责任。
(8)、发生以上条款约定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 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第三条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 元预付款,月付当月货款70%,供货完成后付
至95%,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息付至100%。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 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品给甲方。
1、甲方付款时,乙方提供全额有效***(发票抬头:)
第四条供货地点、时间、验收
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 交付时间:从订立合同后15天开始送货根据工程需要送货完成。
3、 由乙方将产品运送至指定地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根据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要求对乙方所 供货物进行验收。
5、 甲、乙双方当场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并签字为准。如发现规格等不符的,应 在交货后7天内提出异议。
6、 乙方在货物交付时需提供质量保证书、产品出厂合格、相关检测报告等相关验收 需要的资料。
7、 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