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工学院
电气信息类人才创新训练中心
规章制度汇集
0一三年四月
目录
一、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实验分室管理制度 1
壬里制I 2
实验分室负责教师岗位职责 3
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4
实验系统管理员职责 5
元器件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6
7 壬甲 贝 l| 7
二、 电气信息类人才创新训练中心管理制度
电气信息类人才创新训练中心实验操作规程 9
电气信息类人才创新训练中心仪器设备检修制度 10
电气信息类人才创新训练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程 11
电气信息类人才创新训练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2
电气信息类人才创新训练中心“创新开发室”立项书 13
一、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实验分室管理制度
一、 仪器、设备实行定位、编号管理,每年清点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未 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在组间调换,经同意调换的实验完毕当场还原,未经分室 负责教师同意,室内所有设施不得搬出室外。
二、 学生进实验室需按预约时间进实验室,先刷卡登记,然后,按预约座位 号对号使用仪器。实验完毕需刷卡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三、 使用者需遵守仪器操作规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机或切断室内总电 源,及时报告,并在实验室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四、 实验完毕应整理好现场,指导教师应清点仪器附件,做好记录,安排值 日生搞好卫生,并检查门窗、电源。
五、 本室原则上只对本系开放,外单位借用设备,需教务处处长审批;本系 教职工借用实验教学设备需系主管主任审批。
六、 科研借用教学仪器,按规定核收少量折旧费。已用于实验分室的仪器, 仅限于寒暑假借用,并于开学前1周归还。实验室的单台件仪器,原则上限于在 实验分室使用,由于工作需要外借的,需系主管主任审批。所有借用的实验教学 设备,都限于在学校范围内使用。
七、 毕业设计用仪器需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送交清单,实 验室统一分配后方可借用,学生不得自行借用仪器。
八、 借用仪器设备及说明书,必须持仪器借用卡进行登记,并由借用人检查 质量和附件。归还时,由仪表室管理员检查仪器状况和附件并销帐。若仪器有故 障需由借用人送厂家修理,修复后归还。
九、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当事人需写出书面报告,由设备 处、系、室领导按《湖南工学院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
十、分室负责教师应定期检查、整理、打扫实验室,条件许可时应做到每天 一次,保持室内整洁。发现有故障仪器应及时通知分管主任并填写仪器维修通知 单,随时保持室内仪器完好。
十一、教学实验用仪器尽量做到随坏随修,填写维修登记单、做好维修记录, 由实验室主管主任认真验收、签字。
十二、室内禁止抽烟和喧闹,禁止衣冠不整者入内。
十三、禁止用计算机玩游戏。
十四、分室负责教师即分室安全员,负责分室安全工作。
十五、实验分室全天开放,特殊情况应事前出通知。
元器件库管理制度
一、 本室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位管理,每年清点一次,做到帐 物相符。
二、 借用工具或低值耐用品,需持借用折登记。领用材料和元器件必须办理 领用手续,由领用人当场检查,如不合格,可以调换。
三、 领用学生实验器件必须以坏换新。因开设实验新增加的器件应列出课题 题目、器件名称、单组用量及组数,经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1: 用。大型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需要大批器件材料及工具时,必须在一个月 前提出详细清单。批量订购价值在一千元以上时,需经系室审批。
四、 开放实验器件、课程设计器件由学生或实验指导老师领取,课程结束后 应立即归还器件。
五、 损坏丢失工具和低值耐用品,应由当事人写出报告,系、室领导审批后, 交元器件库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 本室原则上只对本系开放,外单位领用器件、材料或借用工具、低值易 耗品,需由系、室批准。
七、 学生不得借用工具和领用器件、材料,特殊情况由指导教师在领用清单 上签字,并带上学生证,方可办理。
八、 室内应保持整洁,禁止抽烟、喧闹。
九、 元器件库管理员即元器件库安全员,负责本室安全工作。
十、禁止用计算机玩游戏。
H^一、本室全天开放,特殊情况应事前出通知。
实验分室负责教师岗位职责
一、 提前十分钟到实验室,查阅记录,清点设备,作好上课、开机准备,按 时开放实验室。
二、 负责本分室仪器设备、电气线路、其它设施、资料、钥匙等的管理。
三、 负责本分室仪器的日常维护和附件的维修、补充,送修有故障仪器,做 到修理不出室,尽量做到随坏随修并及时提出修理用元件清单,报元器件库。随 时掌握本分室仪器状况和保持室内仪器完好率为100%,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四、 定期整理和打扫实验分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