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装饰(装潢)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 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W 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地点
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承担的职责
设计内容有,内部装饰设计分为:装饰,水饰,电气。装饰分为墙面,地面,天 花。水饰分为给水,排水,是室内水接至建筑原有给排水系统,(消防给水有喷 淋,消防栓,这类另收费,)。电气分为强电,弱电,强电分为照明电,电器用电, 设备用电,应急照明、消防指示(消防内有应急照明、消防指示,这类另收设计 费),如有电流用电大的设备由专业厂家和设计部门互相配合进行设计,弱电分 为电话,电视,网络,监控,广播,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内有监控,广播,自 动报警系统,这类另收设计费)。暖通分为空调,新排风,地暖,这些暖通设备 参数由专业设计部门进行深化。消防设计和装饰设计互相配合进行深化设计。(关 于申报盖章要是消防设计是由装饰设计内设计,所以申报盖章由装饰设计负责, 要是消防设计是另外设计部门设计,申报盖章由消防设计部门负责,要是消防有 装饰部分也由消防设计部门负责,于有报建装饰设计部门和消防设计部门进行协 商)。
第二条工期
由双方自行商定达成工期为 工作日。(除不可抗逆因素,按期交工)。
第三条费用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和施工费为人民币 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根据工程 报价表拟定)!
第四条支付方式(所占百分比以支付施工费总额为基准)
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工程费总额的50%,计 元作为
定金
2、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工作量比例50%后,分期分批向乙方支付总计费用的
80%,计 元;
3、 尾数20%为质量保证金 元,工程完成后交付。
第五条双方责任
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 较大,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 在合同履行其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 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 支付。
3、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 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 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5、 乙方对设计和施工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 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六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 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