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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资金内部控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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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往来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往来资金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规X往来资金的核算,充分发挥往来资金的效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往来资金是医院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医院、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主要包括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
第二章岗位职责划分
第三条、院长职责:
审批医院往来资金相关规章制度;
审议批准借款方案、相关协议、票据等;
审定医院无法核销借款的处理意见。
第四条、财务科人员职责:
负责拟定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组织和指导医院暂存、应收款项的管理;
负责暂付申请、应付款票据的审核;
负责提交款项借人方案、拟订借款协议,并在单位主管负责人审签后,负责交付借款利息和本金,及时办理还款或借款手续;
组织做好往来资金的清算和退付工作;
对医院无法核销的借款,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往来结算人员职责:
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
定期对往来资金中暂存、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价;
负责往来资金款项的清算和催收;
每年年底完成与相关部门往来资金的核对工作;
定期清理应付及暂存款明细;
协助审计人员做好往来资金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审核本部门借款人的借款申请;
签字确认本部门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的书面说明;
监督本部门所借款项的使用。
第七条、借款人职责:
(一)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相关内容;
(二)及时报账冲销借款,避免长期挂账;
(三)提交因特殊情况,改变借款用途的书面说明。
第八条、审计人员职责:
(一)审查往来资金票据、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三)及时发现往来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并向领导汇报,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 2014 年03月01日起施行。
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医院往来资金的授权审批管理,提高往来资金的审批、核准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与外部医院、所属单位及医院内部职工发生的各项往来资金的授权审批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往来资金授权审批管理
第三条、暂付款授权审批:
医院各种暂付款项,应根据交款医院或收款人的借款收据,经院长签字批准后,由经办人员审核办理;
)对不符合规定,超过医院预算或计划的借款,经办人员应当拒付或少付;
借款人应在办事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销,尚未办理结算清账的,原则上不再借款;暂付给所属单位的备用金,年终时原则上全部结清收回,下年初再另行办理。
第四条、暂存款授权审批:
医院收取暂存款项后,经办人需确认凭据和款项来源或用途,确认后方能办理暂存款支取或划转;
医院划转暂存款需经经办人填制划转单,注明款项来源、金额,经财务科确认无误后转入医院相应账户,不能直接支取现金或转出;
医院个人支取暂存款需由受益人或受托人填制请领单,注明款项来源及金额,并提供受益人XX明,方能支取;
因代收或从职工工资代扣形成的暂存款,须由经办人员填制款项请领单,注明款项来源及金额,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支取或划转。
第五条、应付款授权审批:
医院各项应付款项,应在相关部门完成验收手续或取得合格服务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报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经办人予以付款支付;
应付款交付应及时,支付完成后,财务科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第六条、应收款授权审批:
医院各项应收款,由经办人定期进行催报催缴;
账龄较长的应收款,还应做好可回收行评价,避免形成坏账。
第七条、医院往来资金审批办理时限为 3 工作日,相关审批和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医院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应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确保办理流程通畅、办理高效、服务优质。
第九条、医院往来资金业务发生后,登记入账时,财务科应对往来业务的事由、金额、时间予以确认、核准,经医院主管领导核实批准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财务人员对违反规定的预付、借支款项有权拒付。
第十条、医院办理往来资金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医院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将送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4 年03 月 01 日起施行。
往来资金管理控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往来资金发生的管理,规X往来资金的使用、结算、清理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