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5章 森林经营管理的理论模式
第1节 林业的内涵、特点、属性
一、林业的内涵
林业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它提供了生态环境和各种社会服务,促进了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同时林业具有产业属性,它能提供了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需的各种林产品,促进了物质文化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环境和资源,林业是陆地资源与环境的主体与基础,林业是国家富强、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主要标志。
1
二、林业的特点
林业具有以下的基本特点。
2
1.林业的属性
根据对林业特点的分析,决定了林业有以下4个属性。
(1)产业和公益的双重性
(2)社会广泛参与性
(3)整体性
(4)计划性
3
2.林业的必要性
从长远的观点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人类的唯一选择,与社会制度、宗教信仰、民族文化、经济发达程度无关。这是林业长期存在的前提。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林业,离不开森林。
4
第2节 森林经营管理的宏观模式
一、分类经营
(一)林业分类经营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
林业分类经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社会对生态和经济的需求,按照的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方向不同,将森林五大林种相应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别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
5
2.林业分类经营的客观依据
对林业分类经营的客观依据是林业本身的基本经济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生产两大类产品(或服务),一类是有价格的各种林产品。
另一类是无价格的各种产出(服务),如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服务,这些服务的占有和消费是难以排除他人的,经营者无法通过出售和交换占有其利益,也不可能通过市场去进行资源配置。
6
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
林业分类经营的内涵比森林分类经营要广,大体可分为三大部分。
林业经营对象——森林的分类及其森林分类经营
经营主体的分类
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营模式、经济政策的分类
7
1、森林分类及其森林分类经营
森林分类是森林分类经营的基础,而森林分类经营又是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分类是手段,不是目的。森林分类经营是以林种经营目标为依据的组织经营模式,便于目标管理。森林法第四条规定:森林划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
森林分类经营是指根据森林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森林的结构特点(结构决定功能),分成几种不同类型,按照各自的经营目的,采用相应的经营模式,便于目标管理。森林分类经营的重点是经营,属企业行为。林业的特点之一是周期长,森林经营贯彻林业生产全过程。
8
(2)经营主体的分类
企业、事业、国有、集体、个人、民营
(3)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分类
①公益林建设属社会公益事业,按事权划分,采取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和受益补偿的投入机制,由各级政府负责政治建设和管理。跨流域跨地区的重点公益林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和荒漠化防治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由中央政府负责;地方各级政府划定的公益林由地方负责;分散的防护林、风景林、四旁树等按隶属关系,由各部门各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②公益林实行“谁受益,谁负担,社会受益,政府投入”的原则。服务对象明确的,由服务对象对公益林经营者实行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
9
③商品林业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按市场需求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④商品林可以依法承包、转让、抵押。转让时,被转让的林木所依附的林地使用权可以随之转移。探索森林产权市场交易形式,建立起有利于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变现,作为资本参与运营的机制。公益林的景观资源可开发权可以一发转让。合资合作经营的森林林木所依附的林地的使用权、景观等可以作为合资合作的条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