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治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爱护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二、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
位职员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
质量安全。
三、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
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
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
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
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
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
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
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五、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
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
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六、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
七、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同意工商行政治理局机关和有
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
二、职责:
质管科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口重要
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
的最终检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咨询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由质管科托付
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6)每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
及时、完整、清晰,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7)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
畴内实施质量检验。
四、出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日期、生产批号、验员、检验人等。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治理制度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判,及时发觉危害食
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形并赶忙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畴包括现场检查、治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治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生产部、质管部分不指派 1 名以上治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
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判一次,并向公司治
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
查验落实情形。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治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
情形;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形,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并应
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形。
,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
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